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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南浸屬下大學新政策規管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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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3 - 206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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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Billy Hathorn

今年七月,美南浸信會的路易斯安那學院(Louisiana College)於二○一九至二○學年的學生手冊發佈二千字新政策,要求某些學生授權校方進入他們個人社交媒體帳戶,以及要求所有學生舉報同學張貼的不恰當資訊。新政策列明「參與某些明確立場的學生活動」的同學有可能被校方要求交出「個人社交媒體的帳戶全部使用權」。另外,如學生「發現任何同學在社交媒體上的不恰當資訊」,該同學則「被要求聯絡」校方的行政部。新校園政策還包括一系列的指引,例如禁止張貼或轉貼「任何違反校方的基督教行為標準的資訊」,及禁止評論「與同學或校方有關,並可被合理地視為機密的事情」。

該院院長布華(Rick Brewer)視新政策為保護學生與學校的措施。他在回覆《今日基督教》(Christianity Today)的陳述中表示:「我們想保護學生,避免他們因其在社交媒體上的不幸或不當內容,而導致掉失工作或永不被給予面試機會。」另外,「最重要的是,我們想培育學生有全人發展,有成熟的知性和品格。我相信我們的社交媒體政策是恰當地朝向這目的。」

然而,該校前舊約與希伯來文助理教授米克(Russell Meek)則持不同觀點,他強調基督教高等教育應尋求平衡網上言論自由與執行院校行為守則。他又在網誌上寫道,指新政策「似乎旨在壓制來自學生、老師及教職員的批評」、「是行為模式(pattern of behavior)的一部份,使人們不能自由談論學校裡正發生的事」。

網上言論自由 VS 規管師生行為

學者戴阿蒙(Andrew Diamond)告訴《今日基督教》,路易斯安那學院的政策是「明顯地有限制性」但不是「特別地不尋常」,而相比普通學校而言,基督教的學院和大學普遍傾向「在其社交媒體政策上較為保守」。他亦指出,「我明白院校嘗試控制社交媒體——他們不想學生和老師對他們有不好的評價。特別對一個宗教院校而言,這些政策可用來使老師(他們不一定認同雇主的意見)所作合符學校所願,但不幸地,當你聘用一個人時,學校不可限制他們所有言論,而他們在社交媒體(特別是私人的)上發表的是受保護的言論。」對於基督教學院制訂社交媒體政策時應考慮哪些因素,戴阿蒙忠告,企圖限制師生在社交媒體上的言論,「很容易可引起爭議,放大他們的論述,使他們惡名昭彰。可能學校不喜歡學生所說的話或他們『代表』學校的方式,但企圖限制這些動作,就是在煽風點火。」

言論自由的法例一般不適用於私立學校,如宗教學院。同樣贊同收緊言論,數間美南浸信會學院及一些州立浸信會學院的代表律師韋赫(Michael Whitehead)指出,「在互聯網上發佈任何內容,很難預想會有私隱。私立大學擁有——亦應該擁有——寬闊的自決自由,以保持員工與學生在校園內外的操守達到宗教準則。」與此同時,他認為宗教學院一定要「避免(訂立)攔阻學生與員工合法地向執法當局舉報非法行為的政策」。

路易斯安那學院說他們的政策「反映了許多公立和私立同輩學府的政策」,並指出其他教內外有相似政策的大學,如德克薩斯州的侯斯頓大學(University of Houston)、東德克薩斯浸信會大學(East Texas Baptist University)、瑪莉哈丁貝勒大學(University of Mary Hardin-Baylor)等。

(取自Christianity Today)


文章轉載於『時代論壇』,原文鏈接:

https://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59724&Pid=102&Version=0&Cid=2143&Charset=big5_hk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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