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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度倫理》札記一則 - 余浩文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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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 378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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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耶穌説,信耶穌的人是世上的鹽。鹽有其味, 基督徒效法耶穌,忠於神,與沒有耶穌的無味世界 大有分別。跟隨耶穌,教會不可「失了味」,教會 必須時刻警醒,按真理不斷反省失足於世界之處, 教會先悔改,先承認本身也需要神的寬恕,才能夠 真正效法主耶穌的愛,以身作則,激勵世人不再效 法世界,悔改跟隨耶穌,從而為世界帶來改變。

主耶穌又說,祂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人,就 不在黑暗裏走,必得着生命的光。不但如此,信祂 的人也是世界的光,是建在山上不能隱藏的城所發 出的光。教會當如山上的城,要照亮在世界黑暗處 不見光明受盡苦困的人。所以,教會應當成為吸引 世上所有人加入的光明之城,因為無論失喪的、作 罪人的、被遺棄的、貧窮的、富有的、有權勢的、 在位的...萬民都在神的憐憫與掌管之中。

跟隨耶穌的人,有耶穌照亮他們生命之路,他 們也要將自己照在人前,叫世人因看見他們的好行 為,便將榮耀歸給天上的父。為鹽為光,就是跟隨 基督,順從神,不信靠世界的權威,行主耶穌的道 路,活出基督的樣式。惟有這些照在人前的好行為, 才能令教會不致失其鹽味。

基督徒對社會發生的事情,本質上應當自自然 然地留心關注。教會縱然受到資源和能力所限制, 但教會既由跟隨耶穌的人組成,教會對社會時人時 事無動於衷是難以想像的。教會看見社會的需要, 有所回應,是自然不過的事。然而,教會參與社會, 應當有別於世人參與社會:教會學效基督,不求權 力,只求服事;教會所表達的批判,不應助長仇恨 和對立,而要帶來共同的悔改與寬恕;教會爭取公 義的真正基礎,不是信靠人的智慧和制度,而是確 信永活真神的信實和主權。

要光照人前,為社會帶來基督徒的好行為,基 督徒有必要對教會、社會、國家、以至神之掌權, 有健全的理解。理解始於溝通,可惜不少基督徒參 與社會,表達自己的價值觀時,没在意使用大眾明 白的公共語言,不自覺地自說自話,有時還給人崖 岸自高的觀感。香港靈糧堂從來不作斗底下的燈, 參與社會的歷史久遠,最為突出的可算是開辦學校。 香港靈糧堂今年慶祝六十週年,其辦學的歷史也有 六十年。也許現在正是總結各方面經驗的好時候, 從中認真汲取教訓,作為教會繼續將自己的光在不 同領域照在人前的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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