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致勃勃來到A國的時候,K跟我說她已經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個基督徒了。有天打電話聊到這個話題,她哭著說感覺自己好自私,這樣的人是不會獲得幸福的——“我想要回到耶穌裡面。” 於是為她禱告了。
及至見面,靈修分享——“今天也是那些,沒什麼特別的。”上教會——“聚會結束了,趕緊回家吃飯吧。”飯前禱告——簡短沒關係,但態度隨便;年終回顧——“你們說的罪我今年都做過,但是我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問題。”
她不願多作分享,抱著她再為她禱告,求神開啟她的心門,K再次哭了——當下只感覺自己不夠愛她。然而我來澳洲是為了服侍她嗎?存著疑惑,神在靈修中的信息——“信徒在世上若仍然犯罪,這不是神的心意,這也不是救恩沒有能力,是信徒自己不肯順從靈而活著。”——她既然自己放下了這福分,我又何必把福音強行送到她面前?
人們尋找耶穌,人們走了,耶穌也沒有強留。我依稀感到神在帶領我的心與她離別。原來一個人離開神如此容易,就這樣無聲無色地擦身而過,任憑山盟海誓,人心說變就變。花在她身上的心思太多,有點心力交瘁,何不把愛心分給真正需要的人?
不要誤會,我看見她的痛苦——成長的痛苦,她決心要與人群漸行漸遠,追求一門技藝以求脫離所謂的“主流”,獨斷獨行。她有自己要走的路,最終會回到神裡邊,或者不會,我無從知道。那是她跟神的事,只是我的禱告不足,也管太多別人的事。
目前的我當管好自己的事,內心卻隱隱地放不下。到底是我誤會了上帝的意思,還是時間會給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