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愛神』? - This is the love for God(5:3) Jn14:21, Jn 14:23, 24
從耶穌基督生的,有必愛從神生的。 (everyone loves father oves his child as well) 。
愛的關鍵特質就是照著祂的命令行。約翰福音14:15,『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一書5:3,『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愛是順服神的命令和吩咐。3:23,4:21, 3:11。約14:23-24, 耶穌回答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 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第三節,This is the love for God: to obey his comments. 非常確信的話語。愛,是縱向和橫向的,對神和對人。例子:男女戀愛中:喜悅做他吩咐的,心甘情願。『愛』是照著他的心意去行。Love = Obey his commends.
例子1:德蘭修女,德蘭修女是阿爾巴尼亞裔,出生於今日馬其頓境內,一生以照顧貧病老弱之人為己任。她自1928年起於印度傳道,1946年受感召而獻身服務加爾各答貧民,並於1979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最終1997年9月5日於加爾各答逝世,有「加爾各答的天使」之稱。她極受民眾愛戴,2003年她獲封為真福時,有超過30萬信眾前往梵蒂岡參與儀式。德蘭修女創立的仁愛傳教會亦遍佈全球,相關組織包括於香港亦有設立分部的仁愛之家(Home of Love),及其他孤兒院和露宿者中心等。
例子2:印度獨立之父甘地,一位提倡非暴力民主的和平勇士。這位非常喜愛和尊敬耶穌基督的偉人,為何最終沒成為基督徒?甘地在其自傳裡提到一點值得今天教會反省的話:「我喜歡你們的這位基督,但我不喜歡你們的基督教徒。你們的基督教徒是那麼不像你們的這位基督。」(I like your Christ, I do not like your Christians. Your Christians are so unlike your Christ.) 你若信仰某個真理,但卻不活出它,那你實際上只是個虛假不誠實的人。如甘地所言:「我的生活就是我的信息」(My Life is my Message)。基督徒不是一群信耶穌的教徒,而是活出耶穌樣式的門徒。
回顧第一節開篇,『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Everyone who loves Father loves his child as well;第二節如何去愛從神生的?就是1. 愛神 2. 遵守神的誡命/吩咐。那Wrongdoers 即便跌倒,他/她和你我一樣,是神的孩子,是屬神的孩子, 從然跌倒,他/她也是主耶穌寶貝的孩子『我們為跌倒的肢體代求』是蒙神喜悅的,是照著神的旨意祈求,神應許『垂聽我們的禱告』。
3.除了我禱告的緣故,主神自己必在他生命中的動工!
18 我們知道凡從 神生的就不犯罪,而且從 神生的那一位也必保守他,連那惡者也不能碰他。We know that anyone born of God does not continue to sin; the one who was born of God keeps him safe, and he evil one cannot harm him. 五章18節,這裡聖經說神的兒女不持久犯罪,因為神的道在他心裡,神保守他也不丟棄他。上帝在他生命中的動工使他藉著你我為他的禱告和主耶穌阿爸天父的愛和保守,他/她終有一日會悔改歸向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