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洗之後,無論我們多麼努力地避免犯罪,我們肯定還是會繼續犯罪。我聽過我們已被赦免,因為我們受了洗禮,領受了上帝的恩典。往後我們若真誠地請求悔改,我們仍然會得到寬恕。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是上帝的恩典。我同意 "我們得救不是因為我們的行為,而是上帝的恩典。", 否則無人能得救。
但我不能接受如果我們繼續犯同樣的罪,我們仍然可以上天堂 (包括我自己)。最壞的情況是我們故意不遵守神的教導,我們仍然會因受洗而得救? 意思是我們只是受洗,而沒有改變自己,我們仍然會得救? 我不認為憎恨罪惡的上帝會接受這種門徒。
我知道我們應該依靠上帝來改變自己,但另一方面,我們該做些什麼嗎?但一旦我們在做,我們就是依靠自己去改變,也自相矛盾。
人類怎麼能說出保羅說的話: "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保羅如何能做到這一點?
福音信仰
A
我們信主的人是得到聖靈內住,作我們得救的印記,也是得了神的生命,成為天父的兒女。我們得救並不是因我們有好行為,乃是我們領受了神的恩惠。(參弗2:8-9)所以我們真心信主的人,會得聖靈進入我們的生命,更新轉化我們,我們透過學習與遵行聖經而得到人生價值觀的改變和品行的轉化,但我們仍可能偶然被過犯所勝,主的聖靈便會感動我們向天父悔改,我們祈禱認罪,就會得到赦免。
使徒彼得在跟從主後,也多次軟弱犯罪,包括三次不認主,但當他悔改回轉,便得主赦免接納。然而在他後來的傳道事奉時,也曾軟弱犯錯的。參聖經的記載:"後來,磯法到了安提阿,因為他有可責之處,我就當面反對他。"(加2:11) 但他再祈禱求赦免,仍會得主的饒恕。
所以我們應當在信主後保持屬靈追求,讓生命在學道與經驗主恩中成長,不然我門停留在靈命幼嫰階段,便會容易被撒但欺煸誘惑,犯罪和被罪捆綁,絆倒別人。雖然得救,卻像是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僅僅得救而得不到賞賜了。當然這是叫天父不喜悅,也是叫我們不喜悅的呢!然而我門若追求生命更新,才可享受到生命得脫罪惡捆綁的豐盛自由,經歷得永生的真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