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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_你愛我?(于中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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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7 - 204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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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天說地_你愛我?

于中旻


        有些語句我們用的太多,忽略了思想其意義。有時我們思想的太多,忽略了行動。今天的文化環境,“我愛你”的話,我們聽得夠了,但對於其真意如何,似乎缺乏充分思量。那麼,在教會中呢?唱歌,禱告,說些屬靈術語,總會把「愛主」變成口頭語,可有甚麼實質的意義?

  愛世人的耶穌,世人卻沒有以愛祂回報。祂不問世人,問門徒,應該是合理的。

  主耶穌復活以後,照所吩咐約定的,在加利利海邊向門徒顯現。祂並沒有責備他們重操故業,或信仰不堅,沒有好好讀經禱告;卻先親手為他們預備免費的豐盛早餐,以實際的動作,表現祂的愛。到他們滿足後,才教導他們愛的信息。

       他們吃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說:“主啊,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嗎?”就憂愁,對耶穌說:“主啊,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耶穌說這話,是指着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吧!”(約翰福音21:15-19)

  在湖畔早餐後,如果有簡單的餐具,還未撤去,烤魚的炭火餘溫猶在,主就對眾門徒的學長彼得的問答,也是對在場的門徒,進行了現場教育。這是主復活後,初階神學開宗明義第一課,在四十天「神國事務講座」培訓之前(使徒行傳1:3),足以顯明這教訓的重要意義。

Christ's Charge to Peter, 1515-1516
by Raphael, 1483–1520

  這段信息,說到「愛」,分別用了兩個希臘字phileoagapao:前者是指友愛,連結(約翰福音11:3),用於名詞是“朋友”,其另式是“親吻”;後者在新約中用為“聖愛”(約翰福音3:35, 11:5;提多書3:4)。有人以為耶穌在前二問中,所用的字是要求“聖愛”,但彼得達不到,只以次等的友愛應對;以至耶穌末次則用較弱的“友愛”,表示降格以求,而勉強給予及格。其實,耶穌的談話進行,是一貫的漸次轉強,最後要求殉道,不該減弱才是。

  況且耶穌與門徒對話,一般該是用亞蘭方言,很少可能費時咬文嚼字,解釋在希臘文如何對譯;而且降格妥協,絕不是耶穌的習慣。另一方面,語文的使用,無論是一般講話或文字,頗不乏同義字轉換的慣例,約翰福音並不例外,全然不可拘泥動詞;愛的用字轉換了,其施與對象並沒因而改變:“我的小羊”,“我的羊”,“我的羊”,同指門徒,怎能厚此薄彼?

  不過,“你愛我”這麼簡單的字,基本上決定三重關係,這問語:“你愛我比這些更深嗎?”着重在哪一個字,值得我們逐一思考:

愛「我」

  我們要集中專愛主。“這些”是不確定語詞,可表示魚加餅,這些吃的東西,能夠填飽胃;可表示船和漁網,謀生的傢伙。如果你愛的確實是主,生活只能放在次要。如此領袖,才會溫和餵養柔弱的羊羔。不會像世俗的朋友,或等而下之的幫會,以為某些人是領頭羊,對於團體有貢獻,就仰望,恭維,利用;而平常的小羊,除了提供羊毛,或被宰殺充食物。但要知道,這些小羊是主的。主在此提示彼得,應該專一奉獻。

「你」愛

  你自己要愛主。不管“這些”人如何,你是否愛主比他們愛主更深?這曾是彼得對主的應許:別人會離開你,我總不能!這也可解釋為:你是否愛主比愛夥伴更深?愛你打漁的夥伴當然是好的,但是否愛主比愛他們更深?你愛的施與方向值得思考。

「你愛我」

  門徒愛主,如同葡萄枝連在葡萄樹上,每天與主靈交,這是重要的,是美好的,也是必需的;但不僅如此:有了主的話,住在主裏面,也與肢體有團契,就是真實的教會。所以,愛主必然愛教會,愛主內所有的人。

  復活的主耶穌,三次詰問彼得,顯然是要他當眾明心宣告,自然也是堅定其他門徒。記這事的使徒約翰,當時留下深刻印象,彼得更不曾或忘。後來他寫給其他教會領袖,要切實銘記。

      「我這作長老,作基督受苦的見證,同享後來所要顯現之榮耀的,勸你們中間與我同作長老的人。務要牧養在你們中間神的群羊,按着神旨意照管他們;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也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也不是轄制所託付你們的,乃是作群羊的榜樣。到了牧長顯現的時候,你們必得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彼得前書5:1-4)

  基督徒是蒙恩得救贖的自由人,不是再作奴隸,活的工具,是理所當然的,愛的事奉(羅馬書12:1)。奴隸的工作表現,是在鞭子陰影下的努力,是不得已的,在眼前服事,勉強挨時間;神奴僕的事奉,是出於愛的激勵,是甘心作的,動機既然不同,效果自亦不同。

  愛的是主,不要為肚腹,貪世物。作領袖的,無論在舊約時代的以色列長老,或新約教會的監督,首要條件是“不貪財”。“貪財是萬惡之根”,財物成為其另一主人(提摩太前書6:10),就離棄真道,背離救贖他的主,無論其外面有甚麼活動,建功立業,有名有利,列於Rich & Famous,不過,所愛所事奉的,不是主耶穌基督。

  愛主的作為,在於愛主的羊。正如好牧人耶穌基督,祂在羊群的“前頭走,羊也跟着祂”(約翰福音10:4),不是像牧豬奴,在黑畜生後面驅趕。所以使徒說:“你們蒙召原是為此;因基督也為你們受過苦,給你們留下榜樣,叫你們跟隨祂的腳蹤行。”(彼得前書2:21)

  請注意:耶穌可不曾琢磨字句,這段紀事,以主簡單的命令結束:「你跟從我吧!」照主的榜樣,正如主愛父一樣,有實實在在愛的行動:跟從!


原文鏈結:https://www.ebaomonthly.com/ebao/readebao.php?a=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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