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六章 1-18 節 :生活的暗中動機
耶穌講過許多關於動機的事,就是指揮我們行動,引導我們品行的內在東西,在衪看來我們的動機如何就是我們本身如何,我們應該有一種高尚的動機就是討神的喜 悅並且畏懼神的嫌惡。 在耶穌那時候的宗教人士做出許多敬虔的事情都是要得到人的稱讚(六:18),直到如今我們還有一部份這種天性必須常常予以克服,當我們和不信的人在一起的 時候很易對自己所信的宗教有所隱藏,和不信的人一起飲食時,不敢謝餐祈禱。然而當我們和信的人在一起的時候我們最希望人看我們多麼敬虔,這種希望有時使我 們裝成比實際更加敬虔,並且流於假冒為善,在正當範圍之內,要得人稱讚,原是合理而且可佩服的,但是最可貴而不變的事實是神自己,真正重要的乃是我們和神 的關係,我們心中要常常記住衪,並且記住我們的心思,意念和行為樣樣在衪監察之下都是赤露敞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