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的媽媽說:「這是兩塊錢,一個給你,一個奉獻給神。」哈哈,又有零用錢啦!在往教會的路上,小明蹦蹦跳跳,又唱又笑,兩枚明晃晃的硬幣放在手中,看了又看,拋了又拋…「啪」不好,其中一個掉在地上了!叮叮噹當,搖搖晃晃,直奔下水道而去!啊…在它將要沉沒之前,小明總算來得及大聲宣布:神啊,掉下去的那一個是祢的!
小明不知道,幾千年前,神要的就是亞伯拉罕的「你的」!
「你的兒子」,或亞伯拉罕寧願要的是我啊!做過父母的人或會同意吧?
「你的獨生子」,不是兩枚硬幣,是只此一個兒子!
「你所愛的獨生子以撒」,君子不奪人所愛,但神卻偏偏…
神說:「帶着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創二十二 2)
這命令猶如千雷轟頂,使亞伯拉罕心如刀割,這清晰、絕不含糊的命令是多麼的殘忍,不可理喻,然而,萬箭穿心的亞伯拉罕沒有吼叫,倒是後世的讀者,歷代的經學家,為教義,為倫理,為人情絞盡腦汁,耗盡心神…這確實殘忍,確實不可理喻。事隔幾千年,人們才恍然大悟,把自己的兒子,獨生的兒子,所愛的兒子送上十字架的,是神自己!真正的祭物,不是以撒,是耶穌!
獻上心中所愛確是一件難事,但當我們獻上神所要的,祂所賞賜的就遠超過我們所想。筆者在大埔堂服侍已踏進一個年頭,從昔日三十餘人至現今八十多人,非一人之力所能為,乃是主使用大埔堂每一位願意擺上自己的弟兄姊妹,共同合力的成果。我看見甘願擺上照顧子女時間的媽媽,經歷子女反而學懂關心別人;我看見甘願擺上戀人的情侶,反而更深堅固彼此的關係…我看見一個又一個神的作為在靈糧堂發生。
親愛的弟兄姊妹,那位獨自為我們背負罪孽的主,已為你我將最寶貴的擺上,我們還有甚麼是捨不得獻上的呢?是金錢、時間還是所愛的孩子?這不都是從神而來的嗎?我們當信靠祂必為我們預備一切。
原文轉載至【靈糧週刊】第2388期(2019年11月16日出版) 第八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