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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公義的必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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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9 - 353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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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雄攝)

弟兄姊妹,在過去五個多月,我們見到很多不公義的事情在香港發生。特首不理民意急推惡法;胡亂定性市民和平示威;縱容和包庇警隊濫用暴力;開記者招待會謊話連篇;剝削市民知情權、私隱權、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繞過正常程序動用《緊急法》⋯⋯甚至昨天(十月二十日)警方用水炮車射出藍色液體沾污清真寺,即晚不單漏夜派員去幫手清潔,今早林鄭和盧偉聰還立即親身去清真寺找教長道歉賠罪。

而我們在過去五個月,卻從來沒有見過林鄭和警方,就加諸香港市民的冒犯和傷害謙卑地道歉,更沒有見過她和警方,就多番褻瀆上主而懺悔和認罪。香港政府和警方的不公義罄竹難書。但是,正正由於我們目睹這五個月的不公義,我們才好像突然被震醒,原來香港在主權移交之後的二十多年,一直潛藏著眾多的深層問題,而且愈蠶蝕愈深,差不多已經將香港幾十年以來賴以成功所秉持的核心價值,蠶蝕得一乾二淨。而直到現在這一刻,卻仍然有許多香港人甚至基督徒,卻仍然未醒覺。

所以,我看見今晚大家來到這裡,我心裡感恩,特別是你們上了一天的班,已經疲倦。今晚我只想從一段短短的經文,分享一個簡單的信息,以西結書十八章5-9節。在這段聖經,以西結先知帶出了兩個很重要的神學思想,很值得在今天香港面對逆權運動的我們一起思考。第一,在這段經文之前,耶和華在第2節告訴以西結,以後以色列必不再引用「父親吃了酸葡萄,兒子牙齒就酸倒」這句俗語(《和合本修訂版》,下同),因為每個人要為自己的行為和生命負責。所以在5-9節,第一個重要的神學思想就是:一個人是否公義,與他的身份無關,只與行為有關。

首先,我們都清楚,這段聖經講了一些很基本的道理──怎樣才算是行公平和公義呢?不做一些惡事,例如虧負別人、搶奪別人的物件;再加上做一些善事,例如把食物給饑餓的人吃,在人與人之間施行誠實的判斷──所以,必須兩方面加起來,既不做惡事,也做善事,這才算是行公平和公義。然後就入正題了。耶和華藉著以西結提醒我們一件事:祂看我們是否公義,不會被我們的身份左右,只會看我們實際上做了甚麼,因為父的善行惡行不影響子,同時子的善行惡行也不影響父,是父是子根本沒有關係,總之各自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所以,今天無論我們的身份是甚麼,是基督徒也好,是老師也好,是學生也好,是公務員也好,是中資機構員工也好,是藍領白領也好,是警察也好,是和理非也好,是勇武也好,是黃藍黑白也好,我們都要記住,我們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有所為也有所不為。警察不會因為是警察便是正義,同樣抗爭者也不會因為是抗爭者便是正義,因為真正的善惡標準,不在乎我們星期日早上在哪裡、在街上站在哪邊,或我們身上穿著甚麼制服;真正的善惡標準,也不會隨著我們的職場是甚麼,和政治立場是甚麼而浮動改變。我們要知道真正的善惡標準在哪裡,我們要知道自己當向誰交帳。這是以西結先知給我們的第一個神學信息:一個人是否公義,與他的身份無關,只與行為有關。

那麼,第二個神學信息是甚麼呢?第二個神學信息是,所有香港市民,特別是基督徒,必須致力維護一個公平公義的制度。為甚麼這樣說呢?因為所謂的公平公義,其實是必然地牽涉公共空間的。我講一個比喻就可以明白了:阿甲一個人在森林中獨自生活,為了生存,他必須去打獵找吃的。結果,他打了一頭野豬,然後歡天喜地又BBQ又做Parma Ham,直到他吃完了整隻野豬,他又再出去打獵。但是,當他再出去的時候,他竟然在森林中遇到了另一個人阿乙,他們相信人多好辦事,於是兩人決定一起生活。由於阿乙體弱,他們就決定照舊由阿甲出去打獵,阿乙則負責看守家當財物。結果,阿甲又打了一頭野豬,但這次問題來了──兩人應如何分享野豬呢?是因為阿甲打到,他就可以獨享整隻野豬嗎?抑或他吃剩了,才施捨給阿乙?但阿乙一直在看守,一點功勞都沒有嗎?弟兄姊妹看見嗎?只有阿甲的時候,是沒有公平和公義的問題的;但當超過一個人,一個他者阿乙出現的時候,公平和公義的問題就浮現了。

所以耶和華在5-9節禁止人做和勸勉人做的事,其實幾乎全部都是牽涉他者的,其中關乎敬拜制度、倫理制度、借貸制度、施捨制度和仲裁制度等。這些制度都出自哪裡呢?是耶和華突然在這裡首次頒佈給以西結的嗎?不是,全都是在摩西五經已經講過的,所以在第9節才說「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按誠實行事」。明顯地,上帝知道人的心一向都是自私,只貪圖自己的方便和好處,而不追求社會的共善,上帝才在律法中定立了那麼多的社會共善制度,好讓以色列人自私的心得到制衡。

很可惜,直到今天,我想得罪講句,香港人,尤其是基督徒,尤其是中產基督徒,尤其是「收成期」的基督徒,我們仍然沒有從律法書和先知書學到功課,仍然自私自利,將公平公義「屬靈化」成為個人的道德規範,將福音膚淺化成為無需要犧牲自己以謀求與他者共善的「幸福音」。最終,我們常常站在道德高地宣判「暴力就是暴力」、「錯就是錯」、「破壞我個收成期」,卻對整個社會結構性的不公義和深層邪惡一直置若罔聞。

求主幫助我們,不要學林鄭,到事情恨錯難返的時候,仍然死不悔改。上帝對我們的心意原是好的,因為祂想我們存活,而不是想我們滅亡。當然,這個存活不是指身體存活那麼膚淺,因為空氣、水、食物、保暖,已可叫一個人存活;耶和華的意思是,祂希望我們因著行公義而在祂的審判面前站立得住,因為這才是真正的存活。 

(編按:此文為作者於教牧關懷團及基督教教牧聯署籌委會十月廿一日晚上
在添馬公園合辦的守望香港祈禱會上信息分享之講稿。)


文章轉載於『時代論壇』,原文鏈接:

https://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59987&Pid=104&Version=0&Cid=2053&Charset=big5_hk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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