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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神講座談教會處理家庭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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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3 - 363觀看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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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祥江︰未來家庭問題因政治震盪而更嚴重

由左二起至右為區祥江、黃國維及朱光華

【時代論壇訊】十月十四日,中國神學研究院於其校舍禮堂舉辦「再思教會處理家庭危機——神學、教牧及輔導之協作」,從三方面探討堂會可如何處理會眾面對之家庭危機,有近百人出席。

該院輔導科教授區祥江博士首先談及近年教內家庭危機的趨勢。他指出,教內都會出現婚外情個案。既有從堂會轉介而來,亦有自行尋找協助,不欲所屬教會得知。而近年亦有愈來愈多初為人父母的夫婦管教取向不協調而產生家庭衝突。他亦提到,部份個案涉及也有接觸到夫婦性生活不協調、男士性沉溺的個案,不易向相熟牧者求助。

區祥江表示,近年教內有機構如好爸爸中心及風雨同路人,反映父親角色出現問題、單親家庭問題嚴重,而教會卻未能有效回應其需要。此外,一些較隱蔽的家庭危機如家暴問題以至家人之間因政見而撕裂,都是輔導服務未必能接觸的個案。區祥江相信,未來家庭問題會因政治震盪而變得更嚴重,值得多加關注。

朱光華:男士多不敢主動求助

該院副院長、實踐科助理教授朱光華牧師認為,不少男士外表風光,卻可能面對多方危機,表現得力不從心,卻不敢讓別人知道。他舉例指,有些男士遇上性功能缺陷,卻不敢求助,無人可分擔其壓力。有些男士有學識、事業有成,卻不會透露缺陷。因其自尊心而不敢找知心友、輔導服務。很多男性信徒的迷思則是可以從信仰、事奉中解決問題,卻往往徒勞無功。

朱光華感歎,很多牧者注重堂會事工的拓展,要有所成績,會眾則成為達成大計的棋子,而非其牧養對象,無形中會忽視會眾面對的家庭問題。即使他們得知會眾的問題,縱使會提出事後補救,但仍忽略事前的預防措施,更多的是對問題無能為力,甚至只關注於如何執行紀律措施,令當事人感到孤軍作戰。而當事情進一步發酵,流言四起,更使問題失控。

黃國維:屬靈家人的關係「水濃於血」

該院神學科助理教授兼副教務長黃國維博士則引用創世記二十章18節,指出孤單是一大問題。當罪進入世界,夫妻關係變質。家庭由滿足人親密關係到墜落,所以需要救贖;而勉強維持一段關係,可能會帶來更大破壞。他指出,耶穌基督來到世間救贖被破壞的家庭,構建屬靈的家。他引用太十二50,就可看到耶穌是有家人的,而且擴闊了「家」的定義。祂提及的家,不是指血緣關係的家,而是屬靈關係的家。家人之間,會照顧彼此的需要,初期教會凡物公用便是一例。故此,縱使新天新地沒有嫁娶,但仍然有家人。彼此之間以弟兄姊妹相稱,同是上主的兒女。這種屬靈家人的關係,比血緣關係的家人關係更長久。他形容弟兄姊妹之間的關係「水濃於血」,意思是指「浸禮的水」比「血緣」更重要。

黃國維亦引用以弗所書第一至二章,指出家人之間可於主愛中合一,正如夫妻二人成為一體。面對家庭危機,每人都渴望能維繫家庭的完整,重要的是來自基督的救贖的愛。惟有上主能救贖家庭,令其發揮原有功能,滿足每人對親密關係的渴望。教會由罪人組成,同時是被救贖的群體,故此教會內信徒可有勇氣面對人的軟弱、家庭危機,透過輔導員、牧者、弟兄姊妹提供幫助。不過,無論是哪種援助,出發點都是出自基督的救贖。

對於教會的家庭事工,黃國維認為教會應視結婚信信與單身信徒同等重要,需顧及單身信徒的需要;同時亦要照顧沒有家庭的人。當信徒落入不同的家庭危機,務要提供援助,建立強大的支援網絡。黃國維提醒會眾,除了要珍惜在世服事家人的機會。亦要嘗試開放自己,突破血緣關係,照顧身邊有需要的人,預備將來進入新天新地。

教會可設立消息通報機制處理家庭危機

朱光華認為從牧養的角度看,牧者既是屬靈的領袖,亦要關顧會眾的需要。他認為預防勝於治療,教會的牧養應著重於預防家庭危機出現、擴散,並且協助信徒建立正確家庭觀。例如教會可辦婚姻家庭講座、婚姻成長營,讓夫婦可有空間思考,評估彼此關係。在分享的過程中,牧者可加入一些真實個案,能有效鼓勵男士放下自尊,尋求幫助。他亦提到牧者可舉辦「生命師傅」計劃,訓練經驗較豐富的夫婦,幫助年輕夫婦成長。不過,他亦不諱言指教會需準備治療性的牧養措施,例如設立消息通報機制,讓牧者及早得知、介入個案,以至設立危機處理小組、保障私隱原則,防止危機進一步惡化。有需要時,可按機制決定是否報警求助。

區祥江補充,有些堂會會自設家庭服務中心,服務堂會內外有需要人士。牧者亦可考慮設立包括具輔導專業資格的會友的小組,以朋輩同行方式進行為會友提供輔導服務。如財政狀況許可,教會亦可資助有需要的會友外出接受輔導。他認為,家庭危機往往需要動員不同教會資源提供支援,過程中務要多聆聽,少批判,以免為事主帶來進一步傷害。而專業輔導員可與牧者分工協作,共同為會友提供協助。

紀律措施該出於愛心而非懲罰

於答問時段,有其中一位聽眾問到教牧如何在處理家庭危機個案時,在關顧事主與執行紀律措施之間取得平衡。朱光華回應指,紀律措施多會令人想到懲罰,但他認為紀律措施原是出於愛心,而且能成為一種助力,為事主製造空間應對家庭危機。故此,他建議牧者平日要多做預防性工作,讓會眾不會對教會的紀律措施反感。黃國維認同朱光華的看法,認為紀律措施其實是為挽回,一同為罪哀慟。但很多時候,這些紀律措施卻使人感到羞恥,這就不太合宜。

有信徒問及若夫婦因政見不合而欲離婚,同時不欲於同一教會聚會的子女得知,該如何處理。朱光華認為這類個案難以向個案中的子女隱瞞,但還是需要徵得事主同意處理手法。區祥江則回應指,政見可能只是導火線,該段婚姻可能已有其他問題。有與會者問教會可如何具體設立危機處理模式及進行預防性工作,以至有哪些可合作的專業機構。區祥江則認為關鍵在於牧者會否意識到可動員教會內的相關專業人士,邀請他們加以幫忙。朱光華則認為,堂會可與輔導中心合作,而處理模式可按堂會情況而定,並沒有一定標準答案。


文章轉載於『時代論壇』,原文鏈接:

https://www.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159985&Pid=102&Version=0&Cid=2141&Charset=big5_hks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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