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學者提出,罪不是一個實物,而是一種狀態,是當完美受到虧損時的狀態。然而在這篇文章,我不以上述角度去看待罪,而是嘗試從其他不同的角度去探討罪的問題。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不是一位隨隨便便的上帝,祂從眾多的可能性中,選擇了一個很小的子集,稱之為好,其他的組合就稱為不好。譬如,2+3=5,祂稱之為好,其他所有的組合2+3=4、2+3=6、2+3=7,祂通通都說不好。又譬如,陳大文跟自己的老婆親熱,祂稱之為好,而陳大文跟張三的老婆親熱、李四的老婆親熱、王五的老婆親熱,祂全部都說不好。由此可見,上帝是一位非常揀擇的上帝,祂只選擇了一個很狹窄的組合,稱之為好,並定之為律法。如果違反了律法,就是罪了。
在宇宙的運作中,上帝並沒有限制錯誤出現的可能性。陳大文會遇見張三的老婆,上帝沒有把這個可能性刪除,也沒有阻止他們相遇。而且上帝亦沒有提供自動修正功能,像Word打錯字會自動修正;如果陳大文跟張三的老婆親熱,張三的老婆不會自動變回陳大文自己的老婆。上帝這樣做,一定是經過深思熟慮,憑著祂的智慧,決定不提供auto-correct,為要彰顯祂的公義和慈愛,並要成就祂的救贖計劃。
另一方面,聖經亦告訴我們,上帝在創造天地之前,先計劃好一切要發生的事情,然後在創造天地之後,一切事情亦按照所計劃的去實現。上帝預定了一切將要發生的事,因為上帝要為自己的聖潔負責。有人問:「那麼上帝不也應該要為罪負責嗎?」其實,上帝根本不可能有犯罪這回事,以下提出七個原因:
- 意願
人犯罪可以賴撒但,可以賴其他人,但絕對不能賴上帝,因為上帝從來都沒有教唆、慫恿人犯罪,相反,祂一直警告人不要違反祂的教訓,也一直勸人「回轉,何必滅亡呢」。從來沒有人能夠說:「我不想犯罪,是上帝逼我犯罪的」,這種事根本不存在。老實講,連賴撒但、賴其他人也不對,其實,人犯罪都是自願的,所以要自己負責。
- 動機
同一件事,「涉案者」可以有不同的動機。約瑟被賣去埃及,犯罪的是他哥哥們,上帝也是涉案者之一,但是上帝沒有犯罪,因為「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主耶穌被釘十字架,犯罪的是法利賽人、彼拉多等人,但是上帝沒有犯罪,因為上帝的心意是要「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 主權
上帝預定了某些人得救,所以把悔改的心賜給他們;其餘的人上帝不救,但這是上帝的主權,祂「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上帝沒有欠任何人什麼,「難道陶匠沒有權從一團泥裡拿一塊做成貴重的器皿,又拿一塊做成卑賤的器皿嗎?」其實,我們不會比上帝聰明,上帝憑著祂的智慧作出這些決定,一定是最正確的。
- 本質
上帝之所以不會隨隨便便什麼都說好,正正就是因為祂的本質是聖潔的,聖潔的意思就是要分別出來。當上帝定義何謂好、何謂不好的時候,祂就已經把自己分別出來,與不好的東西(罪)畫清界線。所以,耶和華就是好,好就是耶和華。祂的「作為完全,祂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上帝試探』;因為上帝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 權威
沒有人能夠定上帝有罪,也沒有人能說上帝的律法有錯,因為上帝的律法是最高的標準,沒有更高的了。有人說:「我有一個客觀標準」,那我就要問他:「什麼是客觀?」客觀是大自然嗎?大自然是上帝造的。客觀是一億人的意見嗎?一億人加起來也不會比上帝的道德更高。應該說,一億人加起來的道德觀,比只有一個人更糟糕,你看看美國就知道了。
- 法律的適用性
足球員犯手球會被罰,但是觀眾沒有犯手球這回事,球證亦沒有犯手球這回事,因為這些規則不適用於他們身上。上帝頒布律法,是給天使和人去遵守的。貓狗沒有罪可言,因為律法不適用於貓狗身上。其實,上帝自己也不在律法以下,所以耶穌基督要成為人,進入律法以下,才能救我們。
- 應許
上帝應許我們,祂不會違背自己,雖然祂不在律法以下,祂卻自願遵守自己的律法。祂會一直保持聖潔,直到永遠。更重要的是,祂應許我們,我們將來也會像主耶穌一樣,完全聖潔。
由此可見,上帝雖然預定了一切,祂仍然不會跟罪有任何瓜葛。罪是人和天使犯的,上帝沒有犯罪這回事。
很多人把禍福與善惡混為一談,一旦遇到苦難,就埋怨上帝,說是上帝犯罪了;又或者看見作惡的人享福,就妒忌,說是上帝犯罪了。求主饒恕我們,賜給我們像約瑟那樣的忍耐。伸冤在主,主必報應。上帝是聖潔的,是好的,祂一定會彰顯祂的公義和慈愛。
願榮耀歸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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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大衛博士
物理學家、腦神經科學家、人工智能科學家、日內瓦發明獎 金獎得主
事奉的異象是,鼓勵弟兄姊妹重視傳統信經、要理問答、及清教徒的作品。